为期三天的第三届世界反兴奋剂大会于2007年11月17日落幕。修订后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获得通过,将于2009年1月正式生效。
新《条例》最显著的改变之一是,对初犯的惩罚可由原来的禁赛两年提高到四年。另外,A瓶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后该运动员即被自动禁赛,且检测A瓶尿样和B瓶尿样之间的时限间隔缩减为一周。
新《条例》草案在经过各方代表讨论后,又进行了若干修改,最后获得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基金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主席庞德在闭幕式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这个消息时说,新《条例》之所以一年后生效,是为了给各体育组织按新《条例》修改自身章程留出时间。
总体来说,新《条例》强调“严格和公平”两个方面。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禁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而对于那些能够证明自身非故意服药,以及能提供线索抓住其他违禁行为的运动员将获得酌情“减刑”。
现行《条例》是2003年底通过,2004年1月开始执行的,它是世界上第一份统一所有运动项目和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反兴奋剂规章的文件。此次的2007年新版是《条例》诞生后首次进行修改。
第三届世界反兴奋剂大会讨论了关于调整与兴奋剂做斗争的主要手段等问题,确立了进一步的世界范围内反兴奋剂的策略。同时,会议也就与兴奋剂做斗争的特殊区域,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活动、像科学、教育、运动员角色、财政、与各方面的合作、法律等问题进行了商讨。(11月23日)
编辑:张立(实习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