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月12日凌晨,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做出宣判,判罚前奥运会百米冠军、美国女飞人琼斯入狱六个月,罪名是她曾向调查人撒谎,称自己没有服用违禁药物,以及涉入药检的欺诈。
曾被闹得沸沸扬扬的女飞人琼斯服禁事件,去年下半年不仅琼斯本人出面道了歉,而且美国奥委会也通过信件向205个国家奥委会以及2000年悉尼奥运会的组织者、志愿者和全体澳大利亚人民表示了歉意。对于此举,不少国人都觉得应该向琼斯和美国奥委会表示敬意。可没想到,琼斯因服禁药作伪证又进一步被判刑,笔者认为,这对于即将要作为奥运会东道主的国人有很好的启示意义。
其一,众所周知,兴奋剂(doping) 原意指南非人用于宗教仪式的烈性酒。初用于运动竞赛时指海洛因、古柯碱、马钱子素等药物或其混合物。1886年开始有运动中使用此类药物致死的报道。二次大战后使用大增,种类更多,已成为一种引起运动伤害的重要原因,损害运动员健康,损害运动竞赛的公正性。1963年国际体育科学会议对兴奋剂下了定义,即“健康人以特殊目的,把药物以任何形式摄入体内,或以不正当的方法应用了非正常量的生理物质,以及采用特殊的心理学手段等人为地、不正当地在比赛中提高运动成绩的做法,称之为应用兴奋剂。”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曾规定:“竞赛运动员应用任何形式的药物或以非正常量、或通过不正常途径摄入生理物质,企图以人为的不正当的方式提高他们的竞赛能力即为使用兴奋剂。”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兴奋剂这颗伴随着竞技体育商业化而产生的毒瘤,慢慢开始恶性发作、蔓延,服用禁药的运动员竟然“前赴后继”,“越是艰险越向前”,虽然从那时开始人们一直在作反兴奋剂的斗争,可在今天的世界上又有几个国家的竞技体育和奥林匹克运动没有受到兴奋剂的污染?又有多少运动员和国家奥委会像琼斯和美国奥委会这样勇于承认错误、表示愧对热爱奥林匹克运动的所有人的诚意和显示纠正错误的力量?可以说很少,几乎是凤毛麟角。所以,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对琼斯服禁药作伪证判刑就显得十分珍贵,值得世界上所有人思考和学习。
其二,我国体育界也不例外,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先后在游泳、举重、长跑等项目上曾经发生过类似的兴奋剂丑闻,可我们是如何对待的呢?尽管肇事的运动员最终都被国际单项组织或者国内体育组织处以禁赛一类的处罚,可当事人有哪一个认罪和道歉的举动吗?哪一级体育组织因此向人民致歉了吗?没有,统统没有。相反哪一个当事运动员不是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而且还很快地调转枪口把矛头指向发出批评声音的一方?那些曾经有不良记录的运动员和他们的管理组织面对琼斯的判刑难道不该感到渺小和羞愧吗!我们作为2008年奥运会的东道主不应该要求更严点吗?反兴奋剂就要象美国那样,对已经勇于承认错误的服药运动员,还要追究司法责任,用判刑进行更严厉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使北京奥运会成为干净的奥运会,为全球围剿兴奋剂的“世纪之战”做出贡献。(1月12日)
编辑:闫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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