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犯杨汉民、任存厚、杜金铭在公审大会上受审。
1952年9月1日,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在先农坛体育场召开了有4万余人参加的公审毒犯大会,判处杨汉民、任存厚等毒犯死刑。
解放初期,百废待兴。人民法院建立以后,担负的首要任务就是镇压反革命的破坏活动,严惩恶霸、查封妓院、肃清毒品等,恢复社会秩序、保护国家经济建设、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1952年4月,中共中央决定:集中全力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肃毒斗争。北京市随即成立了由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肃清毒品委员会,发动群众开展禁毒运动。采取严厉惩办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方针,对吸毒者不逮捕、不处罚,通过教育,限期戒绝;对重大烟毒犯采取集中拘捕、传讯等方法,查清案情;对罪大恶极的大毒犯进行重点打击。在依法打击毒犯、取缔烟馆的同时,大力宣传党的有关禁种、禁贩、禁吸的政策。
通过坚决镇压,震慑了毒犯,他们纷纷到各分局、派出所坦白登记,在短短的6天里,先后有2848名毒犯进行了登记。截至当年9月14日,全市共有5942名毒犯前来登记坦白。到1953年2月,北京的制毒、吸毒、贩毒、运毒现象基本杜绝。此后的30年里,毒品在北京及全国基本绝迹。(12月3日)
编辑:王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