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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各地禁种罂粟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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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政府对各省禁种的情况多次进行过核实,结果发现黑龙江、江苏、安徽、广西、福建均有一些州县在种植罂粟。吉林、新疆、云南虽然自报禁绝,实际上仍有私种。陕西、甘肃、贵州等禁种进程也低于原定计划。

  1910年秋,为严肃法纪,清廷降旨将吉林、黑龙江、河南、山西、福建、贵州、新疆等省的督抚交部严加议处,贵州的宁州知府赵国藩也因禁烟不利被免职。

赵尔巽

  1908年四川总督赵尔巽将10禁绝期改为2年,1910年排除四位道台和48位委员到各地检查禁烟改种情况。1909年山东排除53名候补知县到各地检查禁种情况。(刘晓春/文 2008年4月11日)

  编辑: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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