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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禁烟密查总报告》读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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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5年1月,南京国民政府推出了“两年禁毒,六年禁烟”的计划;同年6月5日发布第465号训令,废止禁烟法,裁撤禁烟委员会,另设禁烟总监,办理全国禁烟事宜,蒋介石亲自担任禁烟总监。10月,国民政府颁布《禁烟治罪暂行条例》。

  “两年禁毒,六年禁烟”的计划进行得怎么样呢?国民政府在全面抗战爆发后,成立了“禁烟密查组”,对国民党统治区域的禁烟状况进行了调查。1940年9月,代理禁烟密查组组长郭寿华向财政部呈送第一期《全国禁烟密查总报告》,汇报调查结果。

  通过对这份《密查总报告》,我们对当时国统区的禁烟禁毒状况有了一些了解。这份报告,现在读起来很有意思:既然是秘密报告,就必然对真实情况有所反映,具备一定的客观性。同时,又要尽量照顾到政府上层的“面子”,避免对上层政策有任何的指责。而报告中披露的那些事实,却实际又是对国民党禁毒政策措施失败的直接揭露,甚至批判。从这份报告中,我们看到了国民党禁毒失败的原因。

  报告内容比较长,笔者仅就其中一些片段说一说自己的感触。

  报告是当时典型的“官样文章”,一开头必不可免地先要对“领袖”歌颂一番,说说“大好形势”。比如说“领袖(蒋介石)秉承总理拒毒遗训,手订禁烟计划……亲自督伤办理各项禁政,施行以来,卓具成效……”。

  调查报告是从四川开始的,于是又说“川省自领袖秉政以来,就大体上言,一般人尚能体仰领袖意旨,勉力奉行,虽则一时未能完成,要距肃清之期当亦不远矣。”这话听起来确实有些令人振奋,因为“距肃清之期当亦不远矣”了嘛。可是接下来披露的事实,立刻又自己给了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很多县,禁烟完全是一句空话:“私烟馆之私贩私售,已成公开之秘密,毫不为怪”、“私设烟馆者比比皆是,城内私烟馆百余家,公开设铺摆灯,缴纳红灯捐,供人吸食”、“全县乌烟瘴气,不吸烟者仅十之三四而已。”、“吸食鸦片者几于上、中、下人民无不传染。该县烟民登记为一万六千余名,尚未及烟民实数十分之一。”、“毒品在川康两省畅销无阻”。这些情况,又怎么能说明禁烟“卓具成效”?又怎么能证实“距肃清之期当亦不远”?

  情况异常严重,四川各地烟毒蔓延,为害甚烈。那么有关政府机构在干什么,官员们又在干什么呢?
我们看看《报告》中披露的事实:在丰都县,县长张国运对该县鸦片的贩运、销售不闻不问,各区的联保更是包庇纵容,致使“满城皆为私烟馆”。县政府为什么对这些烟馆如此地“开恩”呢?《报告》回答了我们:县政府对每个烟馆“每月私收红灯捐洋五百元。”

  政府机构睁只眼闭只眼,只知道收钱根本不加以禁止,那么这究竟是禁烟呢,还是鼓励吸毒呢,一目了然。

  丰都县的“禁烟”情况如此,那么“戒烟”的情况有是怎么样的呢?在丰都县,有一家“四川省立戒烟医院”。按道理,省级的戒烟医院设在该县,应当是大好事情。该医院在1939年声称即“已戒绝男女烟民共计二千二百六十一名”。这个成绩,即便在今天也是非常惊人的了。一个县里一年戒断两千多人,确实很不容易。然而,《报告》中说,所有这些“戒断”的人,全部是“系空结尚未戒断之瘾民”。也就是说,整个数字全是假的!那么,所谓的“戒断”又是怎么来的呢?原来办法很简单,就是“由各保甲长、各瘾民自具切结‘承认自戒,决于三月底戒绝’”。也就是说,由地方保甲长和成瘾者自己给自己写一“证明”,于是就可以说成功戒毒了。

  在宣汉县,据说县长刘在方的“成绩”也很大,他严厉推行禁种政策,大力收缴封存烟土。然而一调查,却发现他上报的收缴封存的烟土数字与实际情况,竟然相差“一万五千七百六十六两”!

  在禁吸方面,宣汉县的统计数字是很令人振奋的:1937年“烟民登记五万余人,领照者三万余人”,到了1939年,就仅剩下区区七千余人了。然而实际情况又怎么样呢?根据调查,这里烟民的人数不仅没有减少,“在四十五岁以下之新瘾民亦所在多有,全县乌烟瘴气,不吸烟者仅十之三四而已。”

  在垫江县,“原登记者六千余名,现重行登记四千余名”。看起来,吸鸦片的数字在减少,形势喜人?可实际情况是,登记的,全部是吸鸦片的,可吸毒品(当时“毒品”是指海洛因、吗啡等)的却在大量增加。该县当时吸海洛因、吗啡等毒品的人,已经达到八千余人,而且全县“售毒者五百余家,制毒工厂大小百余家”。一个小小的县里,竟然有100多家毒品制造厂,可见当时毒品泛滥是何等严重!而当地官员,却在宣扬着自己的成绩。

  在忠县,当地的官员,四川省禁烟督办公署纠察室驻忠县纠察员彭杰,竟然公开地在忠县河边以检查的名义贩卖毒品。有这样的官员,有这样的行为,禁烟难道不是越禁越多吗?

  由此可见,当时四川各地宣称的所谓“禁烟成绩”,几乎都是虚假的。政府的政策与法令,根本没有被认真执行、实施。很多地方官员,虚报数字,欺上瞒下,以禁烟禁毒为口号,从中渔利,致使毒品泛滥成灾,人民深受其害。(刘晓春/文 2008年5月15日)

  编辑: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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