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禁烟取得不小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与教训。
首先是由于当时官场黑暗,大量官员贪腐无能,政府禁烟的法令、政策往往不能得到贯彻执行,或者贯彻落实不利。有些地方官员,对禁毒阳奉阴违,导致局部地区鸦片继续泛滥。
其次是禁烟的一些法律法规等存在一定漏洞,如对高级官员禁烟措施不够有力等,导致一些高官钻空子,影响了禁烟效果。
第三,因为鸦片烟税是清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就使种植罂粟不能根本被禁止。比如陕西到1911年仍有许多地方在种植罂粟。有些省份因为财政困难,就从鸦片税上想办法,得到政府的认可。这些都影响着禁烟。

第四,有些省份、地区种植罂粟已经有相当长的时间,成了农民赖以为生的经济作物。清政府颁布禁种条例后,往往辅助措施不力或者根本没有,就导致政府与烟农矛盾的计划,甚至酿成民变。同时,没有爆发民变的地区,因为禁种罂粟,导致了大量农民更加贫困,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

清代对犯人行刑

被枷的犯人
第五,由于清政府的权利不能达到享有治外法权的租界,所以帝国主义占领的租界地常成为吸毒者的避难所。同时由于租界当局对贩卖毒品的默许,进口毒品往往从租界向全国传播。(刘晓春/文 2008年6月4日)
编辑:张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