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在甘肃省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何挺宣布,公安机关百日追逃“猎鹰”行动开始。
专项行动追捕的对象为部省级通缉督捕、涉黑涉恶、命案、疑难信访案件以及其他八类重大刑事案件的在逃人员。甘肃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厅长何挺任组长的“追逃工作领导小组”。何挺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打破警种、部门、地域界限,形成整体作战合力。何挺还进一步明确了派出所以及治安、刑侦、经侦、禁毒等警种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强化信息科技手段运用,全面提升追逃工作水平,力争实现预期目标。
甘肃省公安厅还把专项行动作为对各市(州)公安局全年工作综合考核的一项内容,并实行特殊奖罚措施。对排名全省前三名的市州公安局分别给予50000元、30000元、20000元奖励,对排名全省前三名的县市区公安局局长记个人一等功,四至十名记个人二等功、十一至二十名记个人三等功,对抓获部省级通缉督捕、命案、外省、本省在逃人员的给予重奖,其中最高奖励10000元,直接奖励民警个人。(9月18日)
编辑:张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