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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将6公斤毒品埋入深山终被民警缴获
凤凰网


  为了躲避堵卡点,放弃国道而选择山路;为了安全,用摩托车一路跟随“鄣眼”;为了不暴露,住宿时将毒品埋进附近山里。一条精心构筑的“毒品”走私链条,本以为天衣无缝。可半路上,还是没能逃过民警法眼。近日,这个集走私、运输、贩卖为一体的贩毒团伙彻底摧毁,“12.21”特大走私运输毒品案成功告破。

  跟踪

  毒贩绕山而行

  2007年11月下旬,昆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三大队在侦查工作中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有一伙贵州人长期盘距在昆明,进行贩卖毒品活动。随后,三大队派出精干民警在新南站、南窑一带,对这伙贵州人进行排查。2007年12月20日,侦查员的视线中出现了3名贵州人,他们到车站购买了从昆明到临沧边境的车票。三大队领导决定暗中对3人在暗中跟踪侦查,由此,“12.21”特大走私运输毒品4人专案组成立,并奔赴永德县永康镇展开调查。

  专案组在永康镇一守就是10天,可未有一丝动静。10天后的12月31日,3个贵州人终于有了动作。专案组发现贵州人驾驶了一辆无牌照的白色波罗车离开了永康,向保山昌宁方向驶去。专案组暗中跟随其后,意外发现车上多了一个人,团伙又一成员浮出水面。4人开车到达昌宁后,去买了2辆摩托车,4人分头行动,其中2人驾驶波罗车,另2人一人骑一辆摩托车离开了昌宁。奇怪的是,他们不走国道,而是绕着山路连夜赶回永康。

  而在昆明,经过这10多天的走访和跟踪,昆明的民警发现了贵州人盘踞的据点在东三环附近,一个叫小羊方旺村农民的出租房里,经常开着一辆未落牌的白色波罗车进出福德村、新南站一带。

  经过分析,民警得出结论:就是这伙人在贩卖毒品,团伙成员也逐一被锁定。

  侦查

  毒品不知去向

  奔赴永康的专案组民警尾随着摩托车回到了永康,4个贵州人找了家旅社住了下来。2008年1月1日,民警得知,边境上的贵州人已经从境外接到了毒品,当日,毒品就运到了永康镇。

  民警在跟踪中发现,2个骑摩托车的贵州人按照之前走山路,连夜赶到永康与另2名同伙接应。当天晚上,专案组一路尾随4名犯罪嫌疑人,他们又经原先的小路返回了昌宁县。在昌宁布控中,专案组发现这伙贵州人在住宿时两手空空,身上未携带任何物品。民警根据掌握的信息分析,毒品并不在4名贵州人身上。

  毒品到底藏在哪里?由于破案时机还不成熟,专案组进一步侦控其行踪。同时,专案组还判断他们连夜往返永康和昌宁,肯定会在白天休息,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再出发。

  2008年1月2日,一路跟踪的民警发现,波罗车向大理方向驶去。

  收网

  头目昆明落网

  经过一路跟踪排查,民警确定,毒品近期很有可能在大理成交。1月2日中午12时许,第二个专案小组在大队长的带领下直奔大理。2008年1月3日凌晨,大理漾鼻县鸡街乡,两个专案组在漆黑的山林里埋伏。专案组从当地村民口中得知,从昌宁耇街至大理下关,鸡街乡山林中的乡间小路是唯一一条必经之路。两个专案小组通过商议,将汇合点定在这里。

  不知过了多久,山路上的2辆摩托车出现了,车上有3个人。1月3日上午10时许,2辆摩托车转了一弯,迎面朝在此伏击的专案组驶来。“行动!”大队长一声令下, 专案组立即上前将骑摩托车的三名贵州纳雍籍犯罪嫌疑人蒙某某、尚某某、张某按翻。当场从摩托车的后备箱中查获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的毒品海洛因12块,毛重6180克,冰毒两包,毛重34克,还从张某的裤包中获毒品海洛因一小包,毛重8克。随后又在距离二、三公里处,抓获开着白色波罗车的贵州纳雍籍犯罪嫌疑人宋某、胡某某。

  专案组经突审得知,这次走私运输毒品团伙案的指挥及组织者是史某,外号“老马”,正在昆明等待消息。1月3日17时许,第三支行动小组在禁毒支队王副支队长的带领和八大队的协助下,搜查了史某某在小羊方旺村租住的住所,在房间内查获了用于称量毒品的秤2把以及吸食毒品的工具。当日17时30分许,民警们在新南站附近将史某抓获。

  至此,“12.21”特大走私运输毒品案件收网结束,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缴获毒品海洛因12块,毛重6180克,及一零小包毛重8克,冰毒2包,毛重34克,查获了用于称量毒品的秤2把以及吸食毒品的工具。团伙成员被一网打尽。

  狡猾

  毒品埋进山里

  办案民警介绍,该贵州籍的贩毒团伙的这次运输毒品行动,是经过头目“老马”精心策划的。为了躲避检查站的堵卡检查,他们绕行山路,采取分头行动。“老马”非常熟悉当地的地形地貌,每一座山、每条小道,每一条河流的情况,甚至这些山路、水路上,哪里可以设卡,哪里有伏击,他都了如指掌。

  经过审讯民警得知,为了不被民警跟踪,贩毒人员多次往返永康与昌宁,用摩托车运毒。波罗轿车与摩托车两批人马,在拿到毒品后分头行动,采取不同的路线从昌宁到大理回合。波罗轿车采取从昌宁经云县、南涧连夜赶到大理。而摩托车则是运输毒品的重要交通工具,他们将毒品放在一辆摩托车的后备箱里,由另一辆摩托车在前面探路,运毒的摩托车跟随其后,便于遇到突发情况,方便后面的一辆摩托车携毒品立即逃跑。

  经过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每次在永康、昌宁停留,都住在小旅社里,而且从不把毒品带在身上,而是将毒品埋在附近的山上,每次离开时才到山上挖出毒品,然后专门由摩托车运输。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1月10日)

  编辑:张莹(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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