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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两男子为偿赌债体内藏毒赴台被抓
中国新闻网

体内排出的毒品

  (中新网4月25日电)据星岛日报报道,两名香港男子为偿赌债,被贩毒集团利用,共吞服140颗、共重770公克海洛因胶囊闯关赴台湾。两人躲在台中市旅馆“排毒”时被捕,检获毒品市价约新台币1500万元(折合约385万港元)。两人已移送“苗栗地检署”法办,据台湾相关法律法规,可判死刑。

  台湾“调查局”联同多个缉毒部门在台中市破获港客体内藏毒案,拘捕两名香港男子,揭发每吞下一颗约重5.5克含有海洛因毒品胶囊,便可得400港元酬劳。有人承认已4次吞毒到台湾闯关,赚取近10万港元,这次他找来欠赌债友人任某参与,同失手被捕,恐难逃一死。

  两名香港疑犯分别为黄X豪(26岁)及任X圳(27岁),涉违反台湾相关法律法规被法办。据悉,海洛因属一级毒品,贩运一级毒品者可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台湾“调查局”消息称,日前接获线报,指有港客吞服海洛因,以观光名义体内藏毒运到台湾。工作人员展开调查时已迟一步,两名目标港客已从桃园机场入境,并藏身台中市一家旅馆。

  调查人员遂联同“苗栗地检署”检察官及多个部门,展开大规模搜查,经两天逐一清查台中市逾百家旅馆和饭店,终于在火车站附近一家旅馆发现两名目标港客,成功拘捕两人,检获共140颗圆柱形怀疑海洛因毒品胶囊。

  该等胶囊每颗重5.5克,直径1.3公分、长3公分,以塑料袋、薄膜、橡胶手套包了三层,相信是工厂统一制造,专供吞毒走私。

  有人供称,在澳门赌博输了30万港元,为还债只好在贩毒集团安排下走私毒品到台湾,到台后会有毒品买家接头。调查人员将两名疑犯及一干证物,依法移送“苗栗地检署”追究刑责。(2008年4月25日)

  编辑: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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