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子一起卖白粉
“批发”510克毒贩伏法
一名湖南人来筑(贵阳)购买毒品,在返回途中被警方抓获,缉毒民警通过侦察,又迅速将其上线——家住贵阳市的一对夫妇抓获,并从其家中搜出海洛因2837克。9月27日,贵阳市中院依法对此案一名主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了解,2006年7月14日上午,黄芳云(已判刑)经事先与何友兴、陈开平(已判刑)夫妇联络,从湖南来到贵阳市南明区大理石路何友兴、陈开平二人租住房内,以人民币260元/克的价格,从何、陈处购得海洛因510克。同日12时许,黄芳云在贵阳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客运总站乘坐贵阳开往湖南邵阳的大客车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从其随身携带的提包中当场搜出海洛因510克。当日下午,公安机关在贵阳市白云区体育场附近将何友兴、陈开平抓获,随后从二人租住房内查获海洛因2837克。
2006年12月12日,贵阳市中院对此案作出(2006)筑刑二初字第70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何友兴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何友兴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3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死刑执行命令。
9月27日,贵阳市中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执行令,将何友兴押赴刑场,执行死刑。(9月28日)
编辑:张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