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刘青霞报道)明知贩毒是违法行为,一些犯罪嫌疑人不但贩毒,还故意雇佣孕妇携带和运输毒品,2月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了解到,涉嫌贩毒以及雇佣孕妇运毒的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今年1月中旬,水磨沟区公安分局禁毒民警通过连续破获辖区内的几起零包贩毒案后发现,一名男青年向水区的零包毒贩供应大量海洛因,同时警方还获悉,一名女青年经常雇佣孕妇从云南将毒品运回乌市进行贩卖。
获取线索后,警方通过缜密侦查了解到,1月30日下午19时许,三名嫌疑人将驾车抵达延安路一地段进行毒品交易。根据该线索,民警迅速组织警力展开抓捕工作。在抓捕过程中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了匕首,见交易被警方发现,该嫌疑人立刻掏出刀子,凶相毕露,准备持刀反抗。警方当机立断鸣枪示意后,三名毒贩束手就擒。
随后警方在嫌疑人驾驶的桑塔纳副驾驶车座下当场搜出白色可疑粉末一大包(海洛因360克)。面对被警方当场缴获的毒品,3名犯罪嫌疑人再也无法狡辩,交待了共同组织毒品货源并秘密联系水区零包毒贩准备出售大量海洛因的犯罪事实。
1月31日凌晨2时许,禁毒民警在乌市红十月小区门口将涉嫌毒品犯罪的两名女犯罪嫌疑人努某(孕妇)、帕某抓获,从努某身上当场缴获海洛因100克。
两人如实交待了帕某从云南瑞丽购买海洛因后,雇佣努某前往瑞丽将毒品带回乌市的犯罪事实。目前,嫌疑人帕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嫌疑人努某被取保候审。
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乌鲁木齐毒品犯罪案件剧增,而且呈现出利用孕妇以及哺乳期妇女贩卖、运输毒品的新情况。2006年到2007年间,乌鲁木齐破获的20起妇女涉毒案件中,涉及人员33人,其中孕妇以及哺乳期妇女就有10人。她们被抓获后,一般难以给予打击处理,即使受到处理,也会出现其子女无人看管与监护的新问题。去年11月份,乌鲁木齐市政法部门就此做出怀孕、哺乳期妇女贩卖、运输毒品,将严格规范管理,对哺乳期满一年的罪犯,收监执行判决,父母都在监狱服刑的孩子由民政部门代为看管的规定。(2月7日)
编辑:杨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