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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大“黑帮老大”简竹醒无期改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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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最大的“黑帮老大”简竹醒加罪了,从无期徒刑变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获悉这起广受关注大案的变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了省检察院关于量刑过轻的抗诉意见,“简老大”的两名手下也从原来的20年有期徒刑变成无期徒刑。

  “黑老大”一审判无期

  2005年8月5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简竹醒黑帮案作出一审判决:简竹醒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数罪并罚被判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1万元;周兆培几名“骨干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等罪名被判执行有期徒刑20年;方增良等3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因犯罪情节较轻,免予刑事处罚;其余21名被告人被判1年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宣判后,“黑老大”简竹醒当庭明确表示不上诉,但手下5名马仔却不服,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与此同时,原公诉机关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过轻,申请省检察院提出了抗诉。

  检院认为量刑低抗诉

  因被告人和检察院均不服,这起广州最大黑帮案顿时再次引起关注。2006年4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依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中:“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简竹醒等人对姚某某、雷某某的故意伤害案中,法院一审判决简竹醒无期徒刑,涉案的周兆培、谢亚三、陈耀安、伍竟翔四人均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属量刑过轻。不足以起到维护法律尊严,对犯罪分子来说缺乏震慑力。

  因此,检察院对简竹醒、周兆培、谢亚三、陈耀安、伍竟翔五人的刑事判决部分提出抗诉。简竹醒则声称一审判决的无期徒刑已属从重判决。

  手段残忍终审改判死缓

  事隔约一年后,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该案已于去年作出了终审判决,结果是几乎全部支持了检察院的抗诉意见,不仅简竹醒本人从原来的无期徒刑改成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手下两名马仔周兆培和陈耀安,也从原先的20年有期徒刑变为无期徒刑。

  记者了解到改判的理由有两点,其一是简竹醒等人对两名受害者的手段极其残忍,属于法律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其二,是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社会影响,分别给三人改为死刑缓期和无期徒刑比较合适。

  辩护律师:改判重了 经办检察官:改判合理

  “判得是有些重了!”记者昨天电话采访了简竹醒的辩护律师丘琳。丘律师认为,其实二审的判决认定,在事实方面并没有新的变化,但就是在量刑方面给三名被告人提高了一个档次。

  据悉,在一审判决时,丘律师就认为无期徒刑就是一个能够服众的判决,因为简竹星并非一个十恶不赦之人,讲义气,有人情味,对老婆很好,但错在以暴制暴,在生意上发生纠纷,或者经营赌场发生矛盾时,往往用武力来解决,而很多手下干的事情实际上他并不知道。因此,丘律师至今依然坚持这一点,认为改判不太合理,有些过重。

  但经办此案的市检察院公诉人张雁昌却对记者表示,这是“一个合法合理”的改判。张雁昌认为,从该团伙的作案情况来看,对社会的危害性很大,其多宗伤害案的手段残忍,在社会治安形式如此严峻的现实下,作出这样的改判才能起到震慑犯罪分子的目的。

  ■案件回放

  简竹醒一审判决当庭表示不上诉

  2005年8月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简竹醒等35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这个被称为广州“最大黑帮案”的首犯简竹醒被判无期徒刑,5名“骨干成员”被判20年有期徒刑,3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其余被告人被判一年六个月至18年有期徒刑。简竹醒当庭表示不上诉。判决全过程时报曾于当年8月6日作过详尽报道。

  犯罪点覆盖整个广州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1999年起,简竹醒将广州芳村区一带一些无业闲散人员发展成亲信和打手,采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排斥、打击竞争对手。2001年逐步形成以简竹醒为首并拥有多名“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至2004年4月被铲除时止,该组织已拥有众多成员,并拥有大量枪支、弹药、刀具等装备,以及完整的贩毒及地下赌博系统。其犯罪网点覆盖整个广州,其黑手甚至伸及南海、佛山等地。

  此外,该组织还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故意伤害,帮助毁灭证据,绑架,非法拘禁,贩卖毒品,非法持有、买卖枪支、弹药,聚众斗殴,抢劫,窝藏、转移赃物等罪行。

  简竹醒被八罪并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在对简竹醒“黑帮”案作出一审判决时,作为广州“史上最大”的黑社会性质案,庭审当日阵容庞大,三名检察官沉着应对42名辩护律师,宣判持续了将近5个小时,判决书长达140页。

  法院判决:简竹醒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被判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1万元。

  周兆培等6名“骨干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等罪名被判执行有期徒刑17至20年不等;方增良等3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因犯罪情节较轻,免予刑事处罚;其余21名被告人被判1年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当简竹醒听到自己被判处无期徒刑时,立即松了一口气。他很干脆地对法庭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我没意见,不上诉!”紧随其后的大多数手下纷纷效仿,均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只有6名被告人回答“回去考虑考虑,再决定是否上诉。”

  简氏黑帮罪行逐个数

    1、涉黑犯罪,开赌场强收保护费;2、贩卖毒品,夜总会卖K粉摇头丸;3、故意伤害及毁灭证据,开枪挥刀致残致死;4、绑架,强行勒索近300万元;5、非法拘禁,迫其家属筹钱还债;6、聚众斗殴、山头斗殴以决胜负;7、非法买卖枪弹、非法持枪,为增实力重装“马仔”;8、抢劫,凌晨潜伏开枪劫2万元;9、窝藏、转移赃物,姐姐帮弟开账户。

  ■法律常识

  死缓与无期有何区别?

  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丁一元律师对记者表示,死刑缓期其实也是死刑的一种形式,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极为严重,但又不必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缓期两年的考验期内,如果死刑缓期的罪犯没有再犯其他的罪行,比如在监狱里杀人放火、斗殴伤害、越狱等,自然地改成无期徒刑。但如果两年的缓期内,再犯新罪的,法院可以在上报最高法院后,将罪犯改成死刑,立即执行。

  而无期徒刑是一种独立的刑罚,依据法律规定,无期徒刑执行两年后,与死缓的减轻条件一样,未犯新罪的,可以减轻为16年到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如果再犯新罪的,与原来的罪行一起合并处罚,但再犯的新罪如果没有死刑的,结果还是被原来的无期徒刑吸收,最多还是无期徒刑,只不过减为有期徒刑的两年时间得重新开始计算。(2008年3月1日)

  编辑: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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