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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试点“家门口戒毒”
浙江在线

  (温州网讯)一提到戒毒,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戒毒所。但以后戒毒可在家门口进行了。日前召开的全市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目前我市乐清、鹿城等地已率先开展社区戒毒试点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其配套法规《戒毒条例》等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后,社区戒毒将向全市推广。

  《禁毒法》及《戒毒条例》实施后,原来一抓到吸毒人员就关进戒毒所强制戒毒,现在抓到后要先安排到社区进行开放式戒毒。这种社区戒毒被称为家门口的“戒毒所”,它体现了禁毒工作的人性化特点。全市推广后,每年将有3000~4000人将在社区进行开放式戒毒治疗。“在家门口戒毒,可以在社区戒毒工作人员的帮忙、亲人的关怀下进行,会对戒毒工作有一定帮助。”一位戒毒工作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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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开放式的戒毒方式,乡镇(街道)和社区将承担大部分戒毒职能。据了解,平均每20名社区吸毒人员就配备一名戒毒社会工作者。三年内,帮助吸毒人员戒毒并转化为社区康复、正常的人。

  据悉,《禁毒法》及《戒毒条例》正式实施后,原来以强制戒毒(3~6个月)、劳教戒毒(1~3年)为主的戒毒体系,将改为以社区戒毒(3年)、强制隔离戒毒(2~3年)、社区康复(3年)为主的戒毒体系;法定戒毒周期由原来的最长的3年,变为现在最长的9年。(2008年4月13日)

  编辑: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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