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被抓后,为减轻处罚,竟声称是免费提供毒品给他人吸食的。今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犯运输、贩卖毒品的李某、张某等3人进行了开庭审理。
李某与张某既是恋人也是毒友,为支付高额的毒资,二人决定“以贩养吸”。2006年,李某从施某(在逃)手中购得400颗麻古,为减少风险,李某特意安排吸毒人员辛某负责送货上门,自己则在暗处电话遥控。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在李某和张某的授意下,辛某先后以每颗50元的价格,出售麻古100余颗。法庭上,李某和张某声称“我们是免费提供毒品,不收钱的。”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2008年4月17日)
编辑:王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