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兴奋剂药品市场整治工作,防止药源性兴奋剂事件的发生,保证2008年奥运会顺利举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5月1日开展了兴奋剂类药品整治工作“五一专项行动”,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对兴奋剂药品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规范其经营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依法查处。国家药监局安监司和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以及北京市药监局的主管局长共同参与了此次专项行动。
记者跟随检查组分别走访了北京海淀大街普安法码西药店、海淀图书城嘉事堂药店以及位于中关村步行街的同仁堂门店。在具体检查中,药监局人员分别对以下四大内容进行了抽查,一、药品零售企业是否经营除胰岛素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二、现场检查兴奋剂药品是否按照规定标注了“运动员慎用”字样;三、检查当日销售凭证,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以外的兴奋剂目录的药品单方制剂和无“OTC”标示的含兴奋剂的复方药品是否严格实行凭处方销售;四、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明示了“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制剂(胰岛素除外)”和“含有兴奋剂的药品运动员慎用”的警示标语。
北京药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丛骆骆在谈到此次行动时强调,此次行动在5月1日当日进行,北京市药监系统19个分局共出动了近千人,前往北京各大药店进行检查,目的在于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销售行动,为营造良好的市场,办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奠定良好的基础。据悉,从5月1日开始,北京市药监局还将加大对零售企业兴奋剂类药品的检查,各分局已将责任落实到位,并在奥运会举办期间进一步实行24小时抽查制。(2008年5月5日)
编辑:王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