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青岛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公安局(禁毒处)举办了“平安奥运,人人有责——禁毒我参与”为主题的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平安奥运”理念,强化奥运安全意识宣传和教育工作,为奥运会的平安举办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在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沈阳、秦皇岛六个涉奥城市同时举办迎奥运100天奥运安保禁毒主题日宣传活动。
按照国家禁毒委要求,青岛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公安局(禁毒处)在青岛市音乐广场设主会场,举办了“平安奥运,人人有责——禁毒我参与”为主题的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各区(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公安分(市)局禁毒部门分别在社区及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要道和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设立了12个宣传点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青岛市禁毒委副主任、政法委副书记高鲁沂,市禁毒为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留胜,市禁毒办党委副主任、市禁毒处处长荆会平,在市禁毒办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主会场参加了活动,与群众互动,并发放了宣传材料。受省长助理、省禁毒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厅长曲植凡,省禁毒办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毕宝文同志的委托,省禁毒办副主任邵浩浩同志参加了青岛主会场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了宣传材料。
宣传活动主会场,通过《禁毒法》挂图和毒品预防知识挂图展览以及开展毒品预防知识咨询等活动,现场解答了200多名群众提出的问题,发放3000多张材料,参展人员5000多人;各分会场通过举办“平安奥运,人人有责——禁毒我参与”签字活动、在人员密集的大型购物场所开展《禁毒法》知识宣传咨询、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张贴《禁毒法宣传挂图》以及深入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歌舞娱乐场所发放宣传材料和印有禁毒公开举报电话的联系卡等方式,开展《禁毒法》知识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平安奥运”理念和《禁毒法》以及相关毒品方面的知识,着力提高大众的禁毒意识,增强人民群众识毒、防毒和拒毒的能力,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奥运安保工作,努力创建“无毒奥运、绿色奥运”的社会环境。
为使《禁毒法》宣传活动深入人心,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29日在报纸上全文刊登了《禁毒法》,向17万读者进行了宣传;同时还通过汇泉广场的电子屏幕滚动播出禁毒法知识广告宣传片;发动100多名禁毒志愿者,通过与群众进行互动的方式宣传《禁毒法》。同时市公安局禁毒处会同刑警支队、海关缉私局、青岛港公安局、机场公安分局开展了“缉毒犬公开查缉行动”。
青岛市公安局禁毒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局开展的“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建一流队伍”的活动,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中,建立多警种协作,构建立体防控体系,保持了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为创建“无毒奥运、平安奥运”,构建和谐社会不懈努力,做出应有的贡献。(2008年5月6日)
编辑:王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