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天水市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岱成,副市长杨维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民等参加了宣传教育活动,并为现场市民分发了传单。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2008年6月1日正式施行,为宣传贯彻《禁毒法》,依法开展禁毒工作,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于6月1日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了贯彻实施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教育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教育挂图,《远离新型毒品健康成就未来》张贴画和宣传教育光盘为主要内容,并制作了《禁毒法》相应的宣传材料。《禁毒法》旨在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禁毒活动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引导全民参与禁毒斗争,为打造平安天水,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引导群众从现行的禁毒法规向新的禁毒法规转变认识,更新观念,进一步增强禁毒的信心和决心,并从自身做起,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2008年6月3日)
编辑:王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