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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引来民警 慌忙拔“花”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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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镇痛,违法建设房主在院中私种罂粟花,不料被上门检查的公安民警和城管队员发现。民警当场将黄某私种的30多棵罂粟花予以没收。并将黄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的调查。

  昨天下午,丰台城管大队花乡分队会同区综治办、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黄土岗村违法建设调查时,执法人员走进了违法建设院内,城管执法人员正在与违建房主黄某交谈时,站在旁边的民警无意中发现墙角里的几盆“花”,民警走到近前仔细观看辨认时,黄某发现民警对自己种的花很“感兴趣”,赶忙跑到花盆前,伸手就拔花。一口气拔了五六盆花。旁边的民警突然发现这些花就是罂粟花,赶忙将黄某制止住。

  “罂粟放的地方非常隐蔽,不走近根本看不到。”花乡城管分队的沈指导员说。

  据沈指导员讲,当时执法人员走进了黄某家的院子,在一片木板的后边看见了花盆里的罂粟。

  “当时我也不知道这就是俗称大烟的罂粟,曾在缉毒队干过的一名民警认出了它。”沈指导员说。

  据现场民警讲,罂粟,原产于地中海东部山区、埃及、伊朗等地,公元7世纪时传入我国。罂粟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植物。现场有20多盆罂粟,小的花盆里种了一株,而大一点的则种了3株。红色的罂粟花已经凋谢,结出了一粒粒的果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种植500株以下罂粟将被处以治安拘留;500株以上将处以有期徒刑。

  “我为了当作料种了几棵,剩下的是为了镇痛使,我家有病人,疼起来时很难受,听说这东西可以阵痛,我就种了几颗。”黄某边说边忙不迭地再次伸手拔罂粟,被执法人员制止。最后,30多株罂粟被执法人员没收。黄某也因为私种罂粟花被玉泉营派出所的民警带走。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2008年6月13日)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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