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天地 >> 禁毒法规
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一)
北京禁毒在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49号

  《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3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 二○○○年四月十七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强制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戒毒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强制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适度劳动、身体康复和法律、道德教育的场所。

  第三条 强制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达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教育学校化、康复劳动化、环境园林化。

  第四条 强制戒毒所的设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提出方案,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公安部备案。

  铁道、交通、民航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需要设置强制戒毒所时,应当分别报请铁道部公安局、交通部公安局、民航总局公安局批准后,报公安部备案。

  公安机关不得与任何单位、个人献士烨恐平涠舅?

  强制戒毒所必须单独设置,床位不少于六十张。

  强制戒毒所选址应当尽量远离机关、学校、居民区、托幼园所及其他人群密集的繁华区域,远离环境嘈杂、污染的地方。

  第五条 强制戒毒所的管理由设立强制戒毒所的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戒毒所的名称统一称为“××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

  第六条 强制戒毒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三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管教、医护、财会等民警。
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床位数配备民警:床位在一百张以下的,一般不少于十五人,其中,医护人员不得少于四人;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民警一般应按床位数的百分之十五配备,其中,医护人员不得少于床位数的百分之五。

  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女民警和相应数量的工勤人员。
所长、副所长、管教民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生应当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护士应当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财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第七条 强制戒毒所的民警必须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打骂、体罚、侮辱戒毒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索要、收受戒毒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三)挪用、损毁或者自行处理没收或者代为保管的财物;

  (四)违反规定为戒毒人员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五)私放戒毒人员。

  第八条 强制戒毒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所需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报由同级人民政府计划部门、财政部门列入本级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5月14日)

  编辑:张鑫

  


相关热链

v 毒品 05-10
v 麻醉药品生产管理办法(5) 04-23
v 麻醉药品生产管理办法(4) 04-20
v 麻醉药品生产管理办法(2) 04-18
v 麻醉药品生产管理办法(1) 04-18
v 禁毒白皮书--不断加强禁毒立法 02-13
v 禁毒白皮书--坚持严厉禁毒的立场 02-13
v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节录) 02-13
v 对中国禁毒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税前扣除 01-29
v 湖南省禁毒条例(节选) 01-22
v 公安部关于坚决查禁私种罂粟的通知 01-22
v 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01-22
v 关于氯胺酮管理问题的通知 01-17
v 公安部关于决止、查处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 01-17
v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毒品的规定 01-17
v 我国在易制毒化学物品管制执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12-26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在线留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未经北京市禁毒委员会 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版权所有2003北京市禁毒委员会 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
承建 北京千龙网  广告代理 北京天想广告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刘子华律师
支持单位:北京博文原美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北京京华博文广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