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毒品合法化的问题
由于禁毒工作十分艰巨和复杂,所以究竟采取什么措施来禁毒,人们很难取得一致意见。关于毒品合法化的问题就是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
最早面临毒品问题抉择的是中国的清朝政府。在英美帝国主义鸦片输入面前,朝中幕僚就有“严禁”和“弛禁”两派,他们提出针锋相对的“清缴不怠”和“官方认可”两种意见。比较成熟的毒品合法化的主张始于欧洲,尽管它尚未成为任何国家的官方政策。毒品合法化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坚持使毒品完全市场化。这派观点认为,只要管理得当,让毒品成为合法商品,像香烟那样在市场上出售,会自然消除黑市。这种观点目前在英、法、西班牙等国流行。另一种可称之为受控合法化,持这种观点的入主张国家对毒品进行严格的专卖制度,取缔黑市,设立专业毒品中心,购买者要经过检查,例如有无犯罪记录等。这样既便于管理又能使毒品通过合法途径销售,同时又避免毒品泛滥以及有关的犯罪活动。这种观点在德国和比利时更有市场。
在美国,毒品的合法化问题,特别是大麻的合法化问题,早在60~70年代就被广泛地议论着,因为那时滥用大麻已经成为美国席卷全球的嬉皮士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美国律师协会、全国基督教协会、公共卫生协会等社会团体都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主张;在美国50个州中,已有11个州宣布大麻合法化。 80年代,美国加强了反对毒品的斗争,在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反毒大战”。但是,当里根总统的扫毒计划屡遭挫折之后,一些美国人又提出了毒品合法化的问题,但他们的目的与60、70年代的嬉皮士显然不同,嬉皮士想通过合法化来追求享乐,而他们则想通过使毒品合法化的手段来达到禁毒的目的。这一主张在美国引起很大争论。
在美国主张毒品合法化的有著名学者、警官和政府官员,其中有:福德姆大学法学和公共政策教授埃内斯特•范登哈格、普林斯顿大学伍德罗•威尔逊、公共和国际事务学院教授伊桑•A•纳德尔曼、自由市场经济学家米尔顿•费里德曼、芝加哥大学经济和社会学教授加里•S•贝克、自由作家哈里•斯瓦茨、美洲大学教授阿诺尔德,S•特雷巴奇、诺娃大学法学中心教授史蒂文•威索特斯基和巴尔地摩市长库尔特•L•斯奇莫科等。
他们赞成毒品合法化的主要观点可以总结为如下几个方面:
1.禁毒法律创造了远比毒品本身还要坏的东西——腐败、暴力、犯罪和藐视法律。
2.控制毒品的立法没有能减少毒品的需求。
3.在自由民主国家里,政府不能干涉个人的行为,不能将社会中数目众多的人要做的事视为非法,不可能逮捕、起诉和惩办如此众多的人。
4.如果将大麻、可卡因、海洛因和其他毒品合法化,将会产生如下积极效果:
——毒品价格将下降;
——吸毒者可以按照政府规定的低廉的价格得到毒品,不必被迫从事娼妓和犯罪活动以支撑其吸毒习惯;
——与毒品有关的犯罪大幅度降低之后,将会使执法人员腾出手来去集中力量打击社会中的“真正的犯罪”;
——毒品生产、分配、出售将会从犯罪的舞台上被扫除,它不再属于有组织的犯罪范围,这样,贩毒集团以及与之有关的暴力行为将会消失;
——走私者对政府的腐蚀及恐吓,同时以毒品为基础的外交政策,即使不能完全消失,也会大大减少,等等。
毒品合法化的主要代表人物埃内斯特•范登哈格教授1985年8月8日在《华尔街日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让我们使无法控制的毒品合法化》的文章,全面阐述了毒品合法化的理由。文章首先举出美国禁酒失败的历史事实:1919年美国曾发布禁酒令,但由于禁酒不可能实行,美国政府便于1933年废除了这项法令。作者由此得出一个普遍的原则:“在一个民主的国家里,每个人都可以找到其行为准则,然而却无法有效地禁止居民中大部分人所希望的某些活动。”文章指出,“由于废除了禁酒令,如今我们有相当多的饮酒者,但酗酒者却没有因此而上升。”作者认为,“吸食毒品不一定必然使人变成瘾君子。”文章说:目前禁止进口和出售毒品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三点不妥:①强制禁毒的做法代价太大:1985财政年度仅执行联邦禁毒法规就耗费掉12.2亿美元,这项开支还在不断增长。②禁毒效果不佳。一般估计,在美国实际查抄没收的毒品,不超过全部进口毒品的10%。③毒品非法化使犯罪活动增加,其中包括经常出现的凶杀和严重的腐败行为,这远远超过进口和贩卖毒品本身。作者最后说:“我主张使大麻、可卡因和海洛因合法化,是基于对这类毒品的禁止已经不会比以前禁酒效果更佳这一事实”。
巴尔的摩市长斯奇莫科在1988年4月举行的一次美国市长会议上,提出了毒品合法化的问题:你今天抓一个毒品贩子、明天又可能产生出两个新的毒品贩子,你今天查获了l公斤毒品,明天又可能制造出两公斤毒品,这种加速的罪恶的循环,可能使你疲于奔命,捉襟见肘。斯奇莫科说:尽管毒品是肮脏可恶的,但它同时又是无法阻止的。
圣琼斯警察局局长麦克南默拉说:“自反毒法实施70多年来,我们与毒品犯罪势力的斗争显然是战果累累,但我们终究不能夺取最后的胜利,这是一次漫长而又光荣的失败”。自由市场经济学权威弗里德曼指出:“毒品对社会所造成的损害很大程度上是由把毒品视为非法而引起的”。毒品合法化的主张者坚持认为,合法化可以铲除这一社会的癌病。然而,这一主张立即遭到强烈的反对。
在美国,坚决反对毒品合法化的人中包括:国会麻醉品滥用和控制选择委员会主席查尔斯•B•兰格尔阁下、全国吸毒研究所主任查尔斯•R•舒卡斯特、全国毒品控制局主任威廉•J•贝内特、毒品滥用问题研究员詹姆斯•A•英西亚迪(特拉华大学)和杜安•C•麦克布赖德(安德鲁斯大学)。
反对毒品合法化的人认为提出毒品合法化的人只是提出了一个笼统的建议,从来没有一个人提出一个具体建议,而毒品合法化是个很复杂的问题,要搞合法化,有许多问题需要搞清楚,比如:什么毒品应该合法化?何种纯度才可通过?对使用毒品的人要不要有个年龄限制?毒品应在什么地方出售?是不是仅凭一张处方就可得到合法化的毒品?毒品的原材料从什么地方来?对毒品合法化的毒品市场上的销售、分配、价格、数量和广告是否应有限制?谁来负责此工作?对违犯了合法化规定的行为应该设置什么样的惩罚?等等。 反对毒品合法化的人举出公共舆论说明多数人不赞成合法化。例如,一、在1969年~1985年底进行的盖洛普调查中,人们被问及:“你认为大麻的使用应不应该合法化?”1985年的答案是23%的人赞成合法化,73%的人反对,4%的人不表示意见。二、1988年6月期间,《华盛顿邮报》民意测验结果表明90%的被调查者反对毒品合法化。三、《美国广播公司新闻》在1988年合法化辩论高潮中进行的民意测验发现,90%的美国人同意维持毒品不合法。四、《时代杂志》《有线新闻网》在1989年10月进行的民意测验表明,79%的人乐意交付更高的税款用于打扫毒战。
美国海军现役警官威廉•冯•拉布在1988年7月21日的《华盛顿邮报》上发表文章,坚决反对毒品合法化,文章的题目是:《使毒品合法化?现在不行,永远不行!》。作者大声疾呼,应该“停止高谈阔论”。他说:“我们应该做到的是,找到惩罚毒品贩子和毒品消费者的补充办法,采取某些措施挽救那些如此容易就被毒品致命的魅力吸引过去的人,使他们重新懂得生活的意义。”而不是搞什么毒品合法化。他认为如果想通过毒品合法化来解决毒品问题,这是“一种愚蠢行径”。作者写道:“我始终不逾地反对将任何毒品合法化”。文章最后强调说:“决不会让毒品合法化;现在不会,永远也不会!”
里根和杜卡斯基都明确表示反对毒品合法化,认为如果毒品畅通无阻,势必泛滥成灾,危及人类的健康和家庭的生命。
美国毒品管制局局长洛恩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毒品的生产和消费获得合法地位,那么势必危及整个社会,解除吸毒贩毒的禁令,无异于给贩毒者大开绿灯,给吸毒者开出死亡通知书。
哈佛大学精神分析家科勒斯认为承认毒品合法化,是一种道德上的投降,它会放纵无节制的享乐主义。他说,“我无论作为一名家长,还是作为一名医生或者公民,都没有精神准备去接受合法化者的观点。”
除了美国之外,在西欧和拉美等地区的许多国家中,也在对毒品合法化的问题进行争论,但至今都尚未得出结论。不过从这场争论中可以看出,毒品合法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牵扯的面很广,涉及的问题很多,争论双方都难以说服对方。看来,这场争论还将继续下去。
我们认为,在当前情况下,毒品合法化是行不通的,要想通过使毒品合法化来达到禁毒的目的是不可能的。因为,首先,按照常理讲,毒品合法化以后,吸毒者不但不会减少,而且肯定会大量增加。西班牙的实例证明这种推论是正确的。马努•多恩比尔埃尔在他的著作中指出:“在西班牙,(毒品)合法化三年后,毒品消费的增加是引人注目的,甚至是触目惊心的,高达150%。最近统计表明,在12~26岁的青年中,有34%的人吸食某种麻醉晶(吗啡、海洛因、哈希什或玛丽华纳);更为严重的是这些人中有24%的人每天吸食硬毒品。从前,青年人还能说明导致他们吸毒的动机,现在甚至说不清为什么吸毒”。
其次,是否允许毒品合法化是关系全球的大事,必须由世界各国共同商讨决定,少数几个国家无法对此重大问题作出裁决。正如西班牙宪法法庭庭长弗朗西斯科•托马斯在一次访问墨西哥时所宣称:毒品合法化的可能性只有在世界各国都赞同的情况下才有意义,否则将适得其反,因为它将损害国际社会正在进行的反毒斗争。是否要毁掉毒品,应该由国际社会来决定,不应单由一个国家决定,“无论是西班牙和墨西哥,还是哥伦比亚和美国,都不能单独解决贩毒问题”。当前,世界各国政府几乎都反对毒品合法化。世界最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反对毒品合法化态度十分坚决。1991年1月7日,联合国毒品控制委员会在日内瓦召开会议,会上谴责一些国家企图把某些毒品合法化来作为反毒斗争手段。委员会在1990年的报告中指出,允许消费某些毒品可能被吸毒者看作是“为毒品泛滥开绿灯”,并将大量增加毒品犯罪,这样就会在治安和健康方面付出巨大代价。
总之,把毒品合法化作为禁毒的新途径当前是绝对行不通的,无论从理上,还是从实践上,人们都难以接受这一建议。尽管如此,围绕着有关毒品合法化问题展开的这场争论却是很有意义的,它一方面表明现实反毒斗争中的确存在着重重困难,使得一些人在无法可寻的情况下提出了毒品合法化的建议,另一方面也说明越来越多的人更加关心毒品问题,并且正在千方百计地为根治毒品出谋划策。“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只要全世界人民坚持不懈,共同奋斗,总有一天会找出根治毒害的有效途径。(6月2日)
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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