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女子周小红,2006年就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缓刑,但在缓刑期间她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伙同老乡再次运毒,重达2100余克。最终,周小红得到了法律的严惩,被法院判处死刑。 据了解,周小红系贵州省毕节市人,2006年6月5日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但在领刑不到半年,她就又一次走上了贩毒、运毒的老路。 2007年1月13日,周小红带着海洛因2100.7克来到老乡周遵凤家,将其中的部分毒品交给周遵凤携带。当日19时许,二人携带毒品来到六盘水火车站,当二人准备登乘K160次旅客列车时,被值班民警查获,从周小红身上查获海洛因1400.9克,从周遵凤身上查获海洛因699.8克。 日前,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贵阳对该案进行审理,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周小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遵凤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7月11日)
编辑:张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