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从发案到判决时隔2年的烟盒藏毒案终于尘埃落定,张某将为自己运毒的行为付出15年有期徒刑的代价 张某将随身携带的“K粉”藏进烟盒,以为遇到盘查就扔掉,以为这样警察就拿自己没辙,但在强大的证据面前,还是被法院认定运输毒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5年。昨日,记者从锦州市铁路运输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案件的详细经过。
烟盒藏毒,见警察就扔
2005年7月14日15时40分,广州到沈阳方向的T92次列车徐徐驶入锦州南站。在出站口执勤的公安民警发现一名旅客神色有些慌张,便叫住他检查身份。这名张姓旅客回答问题时眼神闪烁,这加剧了民警们的怀疑。“请你跟我们到补票室去一趟吧。”见没有办法逃脱,张某只得紧张地跟着民警进了补票室。 就在护路员在补票室内间屋核对张某身份时,张某趁人不备,从兜里掏出两个烟盒,偷偷扔到了屋里的废票箱上。他的这一动作没有逃过民警和护路员的眼睛。民警打开烟盒发现,里面装着很多药粒和一包白色粉末。联想到张某一直神色慌张,民警猜测,这些很可能是毒品。 于是,张某和他扔掉的烟盒一起,被带到了派出所。经检验,烟盒里竟然装了10克“K粉”、401粒摇头丸和40粒麻古丸!
一口咬定自己没运毒
虽然烟盒里藏着毒品的事情败露了,但自恃毒品不是从自己身上搜出来的,张某始终不肯承认自己贩运毒品。 “这烟盒不是我扔的!” “烟盒是检票室里一个中年妇女交给我的,她说那里面装的是过期药片,让我帮忙扔掉。我不知道里面是毒品啊!” 在张某变换口供之后,锦州市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检察官亲自来到锦州南站补充证据。当时的值班民警告诉检察官,张某在补票室等候检查时,屋里并没有什么中年妇女。
证据有力,罪名成立
尽管张某不承认自己犯罪,锦州市铁路运输检察院还是对此案提起了公诉。法庭上,张某的辩护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张某也一再声称自己无罪,还把烟盒说成是“中年妇女”交给他的。但公诉人出具出了大量证据,执勤民警和护路员更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说明那个所谓的“中年妇女”根本不存在,张某为了逃避罪责在说谎。 最后,锦州市铁路运输法院依据公诉人出具的大量证据,认定张某运输毒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5年。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张某最终还是要为自己运输毒品,接受法律的制裁。(7月25日)
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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