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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禁毒委下发通知 要求认真学习领会《禁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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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大同市禁毒委日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市、县(区)禁毒办及各成员单位迅速行动起来,作出安排,先学一步,认真领会《禁毒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以良好的姿态迎接新法的实施。
  
  《禁毒法》已于2007年12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个综合性的统领禁毒工作全局的基本法,集中体现了对我国毒品问题基本判断和禁毒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做好《禁毒法》贯彻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市禁毒委要求全市各级禁毒委、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禁毒法》,要求禁毒委成员单位结合本职工作,对照《禁毒法》相关条款,认真研读,领会精神,明确义务,进一步提高开展禁毒工作的责任心。 

  在此基础上,要广泛发动宣传,形成全社会宣传贯彻《禁毒法》的强大氛围。要从3月初至5月底集中3个月的时间,通过多种形式,在社会各个层面大力开展宣传《禁毒法》活动,力争宣传进单位、进乡村、进街道、进居委会、进学校、进场所,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要注重对戒毒所、休闲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禁毒法》的贯彻实施做好舆论准备。公、检、法、司等执法部门要召开研讨会,认真研读《禁毒法》基本条款,研究执法措施,做好执法衔接准备工作。同时要分析研究《禁毒法》实施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确保《禁毒法》的实施。通知要求各级禁毒委对照《禁毒法》的各项规定,科学谋划今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禁毒工作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力争尽快使我市的禁毒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2008年4月26日)

  编辑:陈靖东(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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