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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禁毒办领导深入社区座谈“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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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2007年12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已正式颁布,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活动的高潮,龙岩市禁毒办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姜伟率领有关人员,于4月22日深入新罗区东城街道东新社区,围绕“社区如何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与街道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社区居委会干部、派出所领导进行座谈,共同探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问题。座谈中,街道领导、社区干部普遍反映,《禁毒法》的出台是禁毒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推动禁毒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并表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禁毒法》是街道、社区义不容辞的责任,要认真履行禁毒法律责任和义务,以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禁毒法》,使之深入人心;同时,要按照《禁毒法》的规定,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共同为禁绝毒品而努力。(2008年4月26日)

  编辑:陈靖东(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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