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禁毒法》将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实施《禁毒法》,进一步规范门诊病人服药秩序,市疾控中心与市禁毒支队联合,于2008年3月27日—28日在市疾控中心健康门诊对门诊服药人员进行了有关《禁毒法》知识的培训。市禁毒支队支队长蒋平、禁毒大队大队长李加林、市疾控中心蔡云峰副主任参加了本次会议,
此次培训分两批进行,培训由蔡云峰同志主持,李加林同志对新《禁毒法》进行了全面讲解,并通报了我市健康门诊开诊以来的工作情况,对遵守门诊纪律、坚持服药的病人进行了表扬,要求吸毒人员遵守门诊纪律,坚持服药,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蒋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新禁毒法取消了劳教,对吸毒人员主要采取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两种模式。新禁毒法一方面加大了对吸毒人员的打击力度,延长了强制戒毒期限,另一方面加强了社区对吸毒人员的帮扶力度,如在有20名吸毒人员以上的社区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上的问题,帮助他们早日脱离毒品危害,回归家庭和社会。
市禁毒支队支队长蒋平在讲话中首先通报了我市当前禁毒形式,要求吸毒人员认真学习新《禁毒法》,严格约束自己,他指出在健康门诊参加维持治疗是今后吸毒人员最好的出路,他鼓励服药病人积极动员同伴参加门诊药物维持治疗,他要求在门诊治疗的吸毒人员要严格遵守门诊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医生的安排,积极配合门诊尿检,他最后强调禁毒支队将进一步加大对制、贩毒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门诊脱失人员、1月内漏服药次数超过50%的人员以及尿检连续二次阳性人员的打击力度,维护门诊正常的工作秩序。
此次培训门诊服药人员应到120人,实到83 人,培训率69.17%。通过两天的培训学习,吸毒人员提高了对新《禁毒法》的认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遵守《禁毒法》的自觉性。此次学习将有力促进健康门诊的各项工作开展。(2008年4月26日)
编辑:陈靖东(实习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