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禁毒委主任罗笑虎在甘谷县、武山县专题调研禁毒法实施准备工作时强调,必须提前规划,全力做好禁毒法的前期宣传工作,以“综治宣传月”、“禁毒集中宣传月”等为契机,运用简便易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迅速掀起学习禁毒法的热潮。 罗笑虎强调,即将实施的禁毒法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对禁毒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办案、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具体执法方式上作出了一些新规定,对一些传统的工作手段是一个新的考验’。如何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适应禁毒法实施后形势与任务的需要,更好地巩固和发展甘肃省禁毒工作的成果,是迫切需要各部门研究解决的现实问题。 罗笑虎指出,禁毒法对戒毒康复进行了全新的认定,与现行的戒毒体制差异很大,社区戒毒被作为一个重要的戒毒康复环节,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如何有效开展社区戒毒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总结。各地可以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省禁毒办要尽快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社区积极开展社区戒毒,初步形成一套相对成熟、易于操作、合乎程序的社区戒毒模式,为禁毒法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罗笑虎说,禁毒法在禁毒宣传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普通人群,特别是青少年进行毒品预防教育,是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和减少新增吸毒人员的有效措施。禁毒法专门就戒毒宣传教育作出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和禁毒部门应当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将禁毒知识纳人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并且动员广大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禁毒宣传教育,为禁毒戒毒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支撑。调研期间,罗笑虎先后走访了甘谷县大像山镇富强社区、武山县城关镇陈门村等8个基层单位,重点围绕宣传贯彻禁毒法,改革和加强基层禁毒工作,与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亲切交谈,详细询问和了解基层禁毒工作现状、面临的实际困难,并结合当地禁毒工作实际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甘肃省禁毒办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王禄维,省禁毒办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警察总队总队长曹义鸿等有关人员一同参与调研。(2008年4月1日)
编辑:陈靖东(实习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