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徐汇区禁毒办根据市禁毒办关于加大宣传《禁毒法》的通知的要求,在安排区有线电视台滚动播放《禁毒法》、《防范新型毒品》公益广告的同时,主动与有关单位部门联系,在人流集聚的徐家汇商圈“东方商厦”、“港汇广场”的大型 LED电子显示屏上,连续两天滚动播放《禁毒法》的公益广告,将徐汇区禁毒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据悉,此项禁毒宣传活动得到了区宣传部、区市容局、郁金香传媒广告公司等有关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2008年4月1日)
编辑:陈靖东(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