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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尝试优视“1+1”模式宣传《禁毒法》
新华网湖北频道

  6月1日,《禁毒法》正式实施。《禁毒法》明确了“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和义务。”学习、宣传和贯彻《新禁毒法》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全国禁毒工作的首要任务。

  为了加大对《禁毒法》的宣传力度,武汉市禁毒委与武汉优视合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探素出一个“1+1”模式,利用其覆盖面广的网络将禁毒法宣传深入学校、社区、娱乐场所。作为致立于公益文化传播的媒体,武汉优视合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加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作为自身义务,积极联系当地公安、禁毒部门,充分发挥贴近生活、服务群众的媒体优势,利用"1+1"液晶广告联播网,免费刊播禁毒公益广告,揭示毒品严重危害,积极宣传《禁毒法》,宣传禁毒方针政策、斗争成果和典型事例。

  同时,武汉优视合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配合武汉市禁毒委,研究制定加强全民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方案,并配合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较强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娱乐场所、进工厂,张贴标语、挂图,播放禁毒宣传片,充分利用优视"1+1"媒体发挥宣传舆论阵地作用。

  优视“1+1”媒体,是以高清晰全视角液晶屏广告机为宣传载体,将液晶屏广告机铺进商务娱乐场所和医院、高校、银行、政府大楼等。通过无处不在的优视"1+1"液晶广告联播网,用公益广告将禁毒知识潜移默化的渗透、感染、引导公众。

  优视“1+1”开创了禁毒工作新思路,拓展禁毒宣传覆盖面,对宣传禁毒法,推进禁毒斗争进一步推动禁毒工作深入开展,有效解决毒品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2008年7月8日)

  编辑:裴烈娜(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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