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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阶段仍面临众多问题
北京禁毒在线

  2008年2月25日,“朝阳区禁毒委员会学习《禁毒法》培训班”在朝阳分局保安公司培训中心开班。

  在为期两天的培训班中,北京市公安局禁毒处副处长车克俭和禁毒处协调指导处处长钟平分别就《北京当前毒品形势及2008年禁毒工作思路》和《禁毒法》相关问题进行了讲授。他们用鲜活的案例和详实的数字为学员们生动解析了《禁毒法》中相关法律问题,并就一些具体条款做出了具体解释。

  通过两天的学习,学员们对《禁毒法》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都表示收益良多。朝阳区妇联的一位负责同志对记者说:“此次朝阳区禁毒委组织的《禁毒法》培训班是非常及时,也是非常必要的。我认为,《禁毒法》是明确了工作职责的指导性法律,并且透过戒毒帮教的人性化措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方针,这也是《禁毒法》的一个突出特点。通过老师对条文的讲解,让我们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了解了任务。妇联作为区禁毒委的成员单位之一,一直致力于禁毒宣传教育事业,尤其是针对妇联的工作对象。在今年,我们开展了评选“平安家庭”活动,其评选标准就是做好五毒五防工作,其中无毒之一就是毒品!我们有信心,在《禁毒法》的指导下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的更好。”



朝阳区禁毒委成员单位和各街乡综治部门的负责同志认真听取讲座(杨彬/摄)

  在新颁布的《禁毒法》中明确规定了,对吸毒成瘾人员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这样就对社区、乡镇等基层主管综治工作的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此次《禁毒法》培训班有大部分的学员来自朝阳区的各街乡综治部门。在进行采访的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对于《禁毒法》,部分综治工作负责同志认为有几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体现了各级政府对戒毒帮教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第二是对于戒毒帮教工作的操作性细致、全面了,这有利于基层工作具体化开展;三是完善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任务;四是将制度规范到了各级政府机构,使责任加重了。但是,对于社区、街乡来说,也存在着不少实际困难,比如,各社区、街乡的戒毒条件不好,专业人员不足,工作经费紧缺以及如何应对新的戒毒监控模式,对戒毒人员采取何种监管方式等一系列实际问题,这都需要在工作中进一步摸索解决。

  由此可见,新出台的《禁毒法》虽然在吸毒行为管理、戒毒康复模式、禁毒宣传教育等很多方面都值得肯定,但在具体实施阶段仍面临着许多问题。(杨彬/文 2008年3月1日)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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