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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吹响《禁毒法》宣传的集结号
北京禁毒在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日前,浙江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长、省禁毒委主任王辉忠,省委常委、副省长、省禁毒委副主任葛慧君要求全省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执行《禁毒法》工作。全省各地按照省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基础和社会舆论环境,全面开展了《禁毒法》的宣传活动。
  
  浙江省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座谈会,认为《禁毒法》的颁布,体现了全国人民的意愿和决心,为禁毒工作奠定了有法可依的工作基础。温州市委副书记、市禁毒委常务副主任赵一德要求市禁毒办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调研组,对《禁毒法》实施工作做进一步的调查研究。金华市委常委、市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局长楼志浪要求以《禁毒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努力推动禁毒工作上一个台阶。湖州市委常委、市禁毒委常务副主任叶寒冰要求,迅速部署、狠抓落实、注重实效,要通过《禁毒法》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宁波、绍兴、台州、舟山等市禁毒办会同公安、教育、司法、交通、工商、文化等部门,各司其职,抓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温州在车站码头、机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张贴和悬挂《禁毒法》宣传标语,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也大力开展《禁毒法》公益宣传。
  
  《湖州晚报》连载12期的《禁毒法》知识问答,举办禁毒知识竞猜,推出全市禁毒战线上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系列事迹报道,集中宣传禁毒工作成果。金华把《禁毒法》有关内容制作成宣传单页、宣传画,在广场、车站及娱乐场所等地发放。义乌市开展咨询服务周活动,东阳、永康利用禁毒宣传栏、青少年宫的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宣教《禁毒法》;永康电视台从3月8日开始连续播放《中国禁毒史》。台州市每一个派出所指定一个《禁毒法》教员。各地还把禁毒宣传教育深入乡镇村街。(2008年3月31日)

  编辑:陈靖东(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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