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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颁布实施体现我国对禁毒工作的重视和决心
新华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禁毒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杨凤瑞,介绍禁毒人民战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情况。

  [中央电视台记者]刚才杨局长给我们简单介绍了6月1日实行《禁毒法》的主要内容,我们想了解这部《禁毒法》跟以往的禁毒法律法规相比,有什么特点?我们从材料当中看到,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您列举了一系列的数据,可以解释说中国的禁毒战争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我们想请问,从这一系列的数据是不是可以说明中国禁毒斗争的形势正在发生着积极的变化?谢谢。 

  [杨凤瑞]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禁毒法》颁布实施,充分体现我们国家对禁毒工作的重视和坚决禁毒的决心。和以往的一些法律相比,过去禁毒的法律主要是一些单独的,虽然有全国人大关于禁毒的决定,那是侧重于打击毒品犯罪,另外有一些单行的法规,禁毒的内容散见在各个法规之中。《禁毒法》是禁毒基本法,刚才我说了它的内容,它规定了我们禁毒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各项业务工作,还是有很多的亮点。

  第一个亮点,《禁毒法》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一是政府的责任,二是有关部门的责任,三是全体人民的责任。

  第二个亮点,把“禁毒委员会”写进了《禁毒法》,《禁毒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设定禁毒委员会,负责本辖区指导,协调本辖区的禁毒工作,禁毒委员会是党和政府加强禁毒工作的体现,是我国实践经验的总结。

  第三个亮点,规定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这里尤其突出的是预防教育为本。

  第四个亮点,规定禁毒的保障机制、保障体制。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禁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把禁毒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这就保障了禁毒工作的需要。

  第五个亮点,改革完善我国戒毒工作体制。由原来的主要靠强制禁毒、劳教禁毒为主,改变成有社区戒毒、有强制隔离戒毒、有社区康复和场所康复,还有其他的像自愿戒毒、美沙酮维持治疗等等多种措施,关键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戒毒理念。(2008年6月25日)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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