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3日上午,张掖市及甘州区《禁毒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中心广场隆重举行。甘州区副区长、区禁毒委副主任周杰主持启动仪式。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主任王军、市人大副主任邵志忠、市政府市长助理崔义明、市政协副主席董福寿、市禁毒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阎玉海、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钟联社、市禁毒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涛及市禁毒委成员单位的负责领导,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王韶华、区人大副主任、区禁毒委副主任石锦秀、区政协副主席、区禁毒委副主任吴继锋、区禁毒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区公安局局长曹明、区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纪向军等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市、区禁毒委成员单位,城区五个街道领导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实验中学、张中、金安苑中学师生及群众共计20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区禁毒办组织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各出动了一辆禁毒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街道开展《禁毒法》巡回宣传。市禁毒办、禁毒委成员单位、区司法局、南街办事处、西街办事处、南街派出所、西街派出所等单位在中心广场西侧设置了宣传咨询点,通过播放《禁毒法》录音资料、摆放禁毒展板、悬挂过街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对宣传周启动仪式的活动情况及时进行了新闻采访报道。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主任王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已于2007年12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禁毒法》的颁布施行,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又一重大立法成果,是我国禁毒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推进我国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王书记强调,通过《禁毒法》启动仪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斗争,在全市、全区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禁毒法》的热潮,巩固和深化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全面推进禁毒事业,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张掖”、“平安甘州”。
市禁毒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阎玉海同志宣布了宣传周活动正式开始。
启动仪式结束后,出席启动仪式的市、区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参与《禁毒法》宣传活动,参加启动仪式的干部、群众、中、小学生观看了禁毒图片,领取了禁毒宣传资料,宣传点工作人员就《禁毒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现场解答。(2008年5月16日)
编辑:王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