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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检察院开展《禁毒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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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广泛宣传、贯彻和执行《禁毒法》,提高人民群众对《禁毒法》的知晓率,6月1日,桃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苏跃明率领控申、侦监、公诉、监所、预防和宣传等八个内设科室的32名干警走上县城主要繁华路段开展禁毒宣传。
  
  为了体现宣传效果,桃江县检察院在人群比较集中的十字街、休闲广场、连锁商店门前、汽车站等四处繁华地段设立了法律咨询台,并制作了8幅禁毒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4条、印制了2000余份禁毒宣传资料手册、播放禁毒知识影碟宣传8场,重点宣传了毒品犯罪的危害性、惩罚手段与措施、毒品管制和禁毒新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禁毒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人民群众的防毒、拒毒和禁毒意识得到提高,许多市民纷纷签名表示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2008年6月3日)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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